各学院、相关处(部).:
为了加强学校教学与管理,更好地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不断促进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升,学校定于2013年11月18日-12月13日进行本学期课程教学网上测评,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内容与形式
1.本学期课程教学网上测评采取集中方式进行,参加测评对象是全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三年级学生是否参加由学院自定)。被测评的课程为本学期全日制班级教学课表上的所有课程。
2.考虑体育课程的特殊性,该课程测评指标体系单列。测评内容为《课程教学测评指标体系(不含体育课程)》(已载入正方系统)和《体育课程教学测评指标体系》(已载入正方系统)。
3.对在校外实习不能回到现场参测的学生,可由各学院根据需要向质管处提出远程测评申请,由质管处协调开放远程测评系统,由各学院将远程测评开放时间告知在外学生,适时上网测评。
二、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测评工作启动(10月22日-10月29日) | 发布开展网上测评工作的通知 | 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 质管处 |
测评工作动员 (10月30日-11月1日) | 召开校、院两级测评工作动员会 | 1.10月30日下午召开学校测评工作动员会,测评工作组成员及各学院负责测评的工作人员参加; 2.各学院学习传达本学期测评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责任到人。 | 质管处 |
测评工作准备 (11月1日-11月15日) | 技术准备 | 正方系统的测评指标体系导入和操作平台准备。 | 教务处 质管处 |
信息调整 与课表信息确认 | 1. 11月8日前各学院首先确认在正方系统师资管理里的教师信息是否准确,如有新增、转入、转出、退休等情况,并请汇总确认; 2. 11月12日前对本学院正方系统中的课表和教师安排信息进行调整和确认,提交《课表及教师信息确认表》(表见附件3)。 3.体育部于11月8日之前完成对本学期学生选课后变更课程学生名单的调整。 4.各学院转学籍的学生应于11月8日之前办齐所有手续,确保正方系统学生信息与实际一致,教务处提供技术支持。 | 教务处 体育部 各学院 | |
场地和设备准备 | 完成测评用计算机的上网功能测试、机房桌椅完好的清查 | 教育技术中心 图书馆 各学院 | |
测评场次安排 | 1.各学院于11月8日向质管处报本学期参加测评的班级、人数及机房号和机房上网电脑台数。(见附件1《测评人数与机房备案表》) 2.质管处划定每学院的测评时间段后通知学院制定测评场次计划,学院按回避原则安排教师或辅导员指导和监督学生现场测评,确保每间教室至少有两名教师在场,于11月8日前向质管处提交《测评场次计划安排表》(见附件2) | 各学院 | |
测评场次协调 | 为确保网速正常,正方系统负荷正常,质管处对各学院的《测评场次计划安排表》进行统一协调后反馈给各学院执行 | 质管处 | |
网上集中测评实施 (11月18日-12月6日)
| 现场测评的组织与实施 | 1.各学院按照测评场次计划安排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测评; 2.每个测评的机房应确保有2位老师在现场负责,开始填写前要宣讲注意事项,填写过程中要现场巡视指导; 3.学生按《测评操作指南》(见附件5)在指定机房进行网上填写; 4.测评期间质管处对各学院的测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5.各学院在测评结束三天之内向质管处提交《测评过程中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 |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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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补测时间 (12月9日-12月13日)
| 机动与补测的组织与实施 | 对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测评的班级,组织集中式补测。 | 各学院 |
测评结果的统计、公布与反馈 (12月16日-12月20日) | 结果统计 | 对测评结果按要求进行统计。 | 质管处 |
结果反馈 | 以书面形式将测评结果反馈给相关各学院;对课程教学测评出现低于65分者,质管处书面通知相关学院或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 质管处 有关单位 | |
结果复查 | 按程序受理以学院为单位提出的测评结果复查事项。 | 质管处 | |
相关单位整改计划(12月20日-12月30日) | 制定与提交整改措施 | 收到整改通知单的单位,向质管处提交整改措施计划。 | 有关单位 |
整改措施验证 (下学期内审时) | 查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 对有关单位的整改措施有效性进行现场验证。 | 内审组 |
三、测评结果的使用
1.课程教学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依据之一,并为教师评优、评奖、职称申报等提供数据参考。
2.测评结果由质管处归档保存。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测评工作安排计划,由学院负责人领导并组织好本学院的测评工作;测评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的动员与教育,使学生正确认识测评工作的重要性,公正客观地参与测评。
2.请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测评工作,教务处提供正方系统的技术支持,教育技术中心进行测评期间的网络维护,图书馆做好测评期间公共机房提供工作。
3.各学院应将测评成绩公示一周并告知每位任课教师,确认测评结果。如任课教师如对测评结果有疑义,可在测评结果公示后一周内,向课程开出学院反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质管处提出复查申请后办理复查手续。
4.《测评操作指南》(附件5)请学院告知学生在质管处网页的下载专区http://61.183.207.203/zgc/进行下载以指导测评操作。正方系统测评的网址为:http://10.10.10.80,学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生的学号。
联系人:王尹芬 戴冬秀
附件:
1.测评人数与机房备案表
2.测评场次计划安排表
3.课表及教师信息确认表
4.测评过程中情况反馈表
5.测评操作指南
上述附件请在质管处网页的下载专区http://61.183.207.203/zgc/自行下载。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