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05浏览次数:723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68号) 文件精神,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3版)已经发布,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领会《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教高[2009]8号)精神要求,深刻认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

    二、2013年数据采集和报送仍采用单机版平台(V2.13版),上报教育部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上报方式与途径不变。平台V2.13版与V2.12版相比,基本维持稳定,适当进行调整。为保持数据与版本要求一致性,在上述两个版本之间慎重进行简单的“复制―粘贴”操作,请按V2.13版要求进行采集和传送。

    三、成立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组

组长:李洪渠、李望云

成员:刘昌喜、喻长春、宋启峰、梅红明、江辉、叶正海、周久军

    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昌喜兼任。

下设六个数据采集专项组

    1、基本信息数据采集专项组

组长:喻长春

    2、专业与课程数据采集专项组

组长:宋启峰

    3、师资数据采集专项组

组长:梅红明

    4、招生就业数据采集专项组

组长:江辉

    5、财务信息数据采集专项组

组长:叶正海

    6、学工信息数据采集专项组

组长:周久军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数据采集负责人为相应专项组的成员,各数据采集专项组负责专项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具体分工见附表。

    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处按有关要求负责对各专项组传送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做初步分析。审核不合格的数据,由相应数据采集专项组负责组织完善。

    校办公室负责全部数据分析和上报。

    四、本次数据采集的时间段是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严格规定的进度表落实数据采集工作。

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2013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参与部门

完成时间

备注

1

全校数据采集   工作会

质管处

各二级学院、处(部)

9月 12日

(星期四)

逸兴楼4楼1号会议室

2

全面数据采集

各数据采集专项组

各二级学院、处(部)

9月17日

(星期二)

逸兴楼4楼1号会议室

3

专项数据汇总、专项组初审

各数据采集专项组

各二级学院、处(部)

9月 19日

(星期四)

 

4

提交专项数据

质管处

各数据采集专项组

9月23日 (星期一)  16:00前

 

5

汇总、审核、   分析数据

质管处

各数据采集专项组

9月25日

(星期三)

逸兴楼4楼2号会议室

6

重新填报未通过审核的数据

各数据采集专项组

各二级学院、处(部)

9月27日

(星期五)

逸兴楼4楼1号会议室

7

提交修改后的数据

质管处

各数据采集专项组

9月29日

(星期日)16:00前

 

8

再次汇总、审核、分析数据

质管处

质管处、各数据采集专项组

10月9日

(星期三)

逸兴楼4楼2号会议室

9

提交数据     至校办

质管处

 

10月11日

(星期五)

(原通知10月18日取消) 

10

学校上报    数据平台

校办

 

10月15日

(星期二)

(原通知10月31日取消) 

附:因会议安排先于省厅通知,所以会议时间与原纸质版通知有异之处均以本次通知为准。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组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87765600、87766685;

联系人电话:136****2885(郭挺)

电子邮箱:wtczgc2012@163.com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