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省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05浏览次数:777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鄂教职成办[2013]3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68号)要求,现就我省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是教育部全面了解各高等职业院校状态的重要信息窗口,是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的主要依据,是各高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常态管理、动态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各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并切实按照要求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二、各校应在做好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校内培训工作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数据采集,对所采集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采集数据信息的原始性、即时性、独立性、写实性和公开性,并于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相衔接。

    三、按照教育部职成教司要求,今年数据采集采用“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3版”, 包括“平台软件”、“平台操作指南”及“数据合并伴侣”三个模块。请各高职院校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和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网站(www.shxj.cn/cp/index.html)下载最新版本软件,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并请各校基于上述数据,撰写2013年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样本参考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专栏)。

    四、按照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填报高职院校招收和培训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情况调查表的通知》要求,请各校对招收和培训的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采集相关数据,并按要求填报近5年招收和培训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相关数据(详见附件),并与“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一并报送。

    五、请各校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电子版和高职院校复转军人和退役士兵情况表一并发送至wtzysfb@163.com,数据上报后请电话确认,联系人:吕健,联系电话:027-51168433。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请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孙晓敏,联系电话:027-87328190,电子邮箱:hbhvte@126.com。

    各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务必于10月31日前上传至本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省教育厅将会在湖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将各校报送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高职院校招收和培训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情况调查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

 

 

附件:

高职院校招收和培训复转军人及退役士兵情况调查表

 

年份

在校生数(人)

当年招生数(人)

社会培训(人次)

复转军人

退役士兵

复转军人

退役士兵

复转军人

退役士兵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