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数据采集工作(省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8浏览次数:723

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高职高专院校

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鄂教职成[2012]14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12年工作要点》(教职成司函〔2012〕25号)精神和教育部2012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培训会议要求,现就我省今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是教育部全面了解各高等职业院校状态的重要信息窗口,是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的主要依据,是各高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常态管理、动态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各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状态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并切实按照要求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二、各校应在做好人才培养状态平台数据采集校内培训工作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数据采集,对所采集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采集数据信息的原始性、即时性、独立性、写实性和公开性,并于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相衔接。

三、按照教育部职成教司要求,今年数据采集采用“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2a001.xls版”,请各高职院校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网站(www.shxj.cn)下载最新版本软件,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并请各学校基于上述数据,撰写2012年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样本见附件)。

 四、请各校务必于11月25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以及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电子档发送至wtzysfb@163.com,电子数据上报后请电话确认,联系人:吕健,联系电话:027-51168433。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书面版本请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省级以上示范性学校必须提交)。联系人:孙晓敏,联系电话:027-87328190.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30日